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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整治非碘盐面临的问题对策和建议

  一、海南省碘盐普及的基本情况

  海南省从1995年开始在全省范围普及碘盐,十多年来,全省上下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碘盐覆盖率从1995年40.5%提高到2005年的77.6%,8-10岁儿童的甲肿率从1995年的15.2%下降到2005年的8.0%。

  但是,这些成绩还远没有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要求。我省至今还是全国少数尚未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省份之一,碘盐覆盖率长时间居于全国倒数第二位。2006年我省有56%的市县碘盐覆盖率未达到90%,东方、临高等一些覆盖率严重偏低的市县,碘盐普及率还处在30%以下。这与国家要求的到2010年全国95%以上的县(市)都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还相距甚远。

  形成这一局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全省小盐场太多太滥,私盐冲销非常严重。沿海地区特别是在西部,私人盐田星罗棋布。据统计:2000年以前,全省有各类小盐场和个体晒盐户达到1054家,生产面积为1273公顷,生产能力为3.8万吨/年;2000年以后,经过多次的清理与整顿,目前小盐场和个体晒盐户转产关闭了445家,还有609家;生产面积减少700公顷,还有573公顷;生产能力减少了1.45万吨/年,还有2.35万吨/年。由于我省工业经济不是很发达,两碱工业用盐是空白,其他小工业用盐也非常少。这就使得小盐场和个体晒盘户生产出来的绝大多数盐产品,都通过非法渠道流入了食盐市场。而全省总人口仅800多万,食用盐总容量也就是4至5万吨,全省私盐总量虽然只有2万多吨,但它占我省食用盐总量的比重却非常之大。

  二、整治私盐泛滥面临的问题

  (一)是习惯势力的问题。海南省四面环海,充足的阳光和取之不尽的海水,使漫长的海岸线上到处都可以晒盐,因此,海南沿海居民晒盐的习惯已经延续了一千多年。他们有的把晒盐作为主业,全家人的生活都依靠晒盐;有的把晒盐作为副业,利用老弱妇孺或业余时间,随便取来一些海水,经太阳一晒,晚上就可以收盐,收入多少并不重要,少了晒盐的过程就不习惯。还有一种习惯就是喜欢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每年在收割的时候就将全年所需要用的盐,用农产品一次性向盐民换回。第三种习惯就是喜欢吃粗盐、散装盐,不愿意吃加碘的小包装盐,有的甚至免费赠送,也不愿意食用。三种习惯,不仅使私盐有了源头,同时也给私盐提供了市场。

  (二)是经济欠发达的问题。由于经济不发达,一是盐田转产缺乏资金,造成有些地方有条件转产,盐民也愿意转产,就是因为缺乏资金而难以实施;二是政府缺乏资金投入,盐田转产缺乏政策扶持,盐民转产一没有资金、二没有项目、三不能提供就业的机会、四不能提供失业保险、五没有最低生活保障,面对太多的后顾之忧盐民只能是望而却步,有的甚至是抵触、是上访。

  (三)是认识误区的问题。最典型的认识误区有四种:一是看不到碘缺乏的危害,认为“自己祖祖辈辈都吃非碘盐,也没有什么大病”,不吃碘盐没什么了不起;二是认为海南四面环海,不吃碘盐也不会缺碘;三是觉得读大学也不包分配,还是“照样回家种田,增加智力也没有什么用”;四是一些基层政府的领导认识不到位,总认为关闭小盐场,整顿食盐市场秩序,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不愿下力气去抓,有的甚至唱反调,说什么“我不吃碘盐还当上了镇长(县长)”等等,把普及碘盐看成是盐业部门的工作。”

  三、整治私盐的主要对策

  (一)打击私盐的源头。清理整顿小盐场和个体晒盐户。根据国家的法规和政策,海南省政府高度重视对小盐场和个体晒盐户的清理整顿,2000年4月1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琼府办[2000)36号文就全面清理整顿我省食盐生产流通秩序作出了全面部署,规定“按照有理有节、分步实施的要求,所有小盐场必须于2004年底前全部转产”。2006年有多位省长就进一步开展对小盐场和个体晒盐户的清理整顿作出批示,并派省政府政策研究室深入盐场进行调研。今年4月,省政府又指派省盐务局、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商务厅和临高县人民政府组成调研组,对临高县内的美良和马袅盐场进行调研,不断寻求整顿和关闭小盐场和个体晒盐户的出路。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一系列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省盐务局采取积极引导等一系措施,帮助小盐场和个体晒盐户转产,使小盐场(户)由最初的1054家减少至目前的609家,转产关闭了455户;生产面积由原来的1273公顷减少至573公顷,减少了700家,减少了55%;生产能力由3.8万吨/年,降至2.35万吨/年,减少了38%。

  转产成功的例子也有很多,其中陵水盐场原有1915亩盐田,从2000年开始转产养殖鱼苗,现在不仅盐场实现了彻底转产,而且带动了周边几千亩农田转产养殖,每亩产值上万元,比原来增加了近百倍。儋州娥蔓镇盐场,原有500多亩盐田,36名工人,转产前产值每年几万元,工人工资每月100元左右,八年前开始转产海水养殖,转产后镇政府从特产税一项每年能获纯收入几十万,工人每月除拿固定的“低保”80元外,每月还能拿到1000多元工资。

  (二)组织全省食盐市场大整顿。每年我省都进行2次以上全省食盐市场大检查,在市场大检查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整顿方案,确定具体的整顿目标,然后组织全省执法人员开展全面整顿。在整顿中一是造成打击私盐的声势,对抓住的私盐贩子,进行严厉的处罚,通过处罚达到震慑一方的目的;二是造成宣传的声势,既教育走私盐的当事人,让他知道走私食盐的违法和危害性,同时充分利用走私盐的现场宣传和教育群众,告诉群众食用私盐是有害的;三是通过全省联合执法大行动,形成执法网络,全面打击食盐走私。

  (三)组织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每年在西线或食盐走私严重地区,组织协调有关盐务分局的盐政执法力量,进行集中打击。  

  (四)查处地下工厂或私盐窝点,破获走私盐的大案。1997年以来,全省盐政办案2671件,结案2667件,查获各类盐产品4580吨。破获各类假冒碘盐地下工厂或销售窝点43个,抓获走私人员4836人,各类走私盐运输工具5853辆,对走私人员判刑的有8人,刑事拘留13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有2000余人。

  (五)积极开展碘缺乏危害宣传。一是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日进行集中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宣传车、录像、图片、标语、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二是联合教育部门,给中小学生讲授碘缺乏危害知识课程。通过学生向家长、向社会进行辐射性宣传;三是针对认识误区,请专家进行针对性宣传;四是在市场整顿中抓到私盐时针对围观群众作现场解释性宣传。

  (六)加强市场管理,抵制私盐冲销。我省从1995年就率先营建食盐销售服务网络,并首创“定销区、定销量、定进货渠道、定市场管理责任、定食盐专营纪律、定奖罚”等“六定管理制度”,加强对食盐批发和零售商的管理。此外,我们还先后在一些销区实行了“送货到点,服务上门”的物流配送制度,将食盐直接送到乡镇销售点,以减少销售层次,提高服务水平,占领食盐市场。

  (七)建立防伪系统,防止假冒碘盐。1996年以来,我省先后投入了几千万元的资金,建设成了8个质量稳定的碘盐加工厂。为了防止假冒,1997年和2006年,我们又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多次在碘盐包装袋上加设防伪标志,阻止私盐冲销。

  四、强化食盐专营的几点建议

  (一)继续坚持把普及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碘盐普及率严重偏低的市县,要将普及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任务纳入县、乡两级政府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目标。

  (二)制定优惠政策,增强扶持力度,促使小盐场和个体晒盐户转产。一是对有条件转产的盐场(或盐田),政府要纳入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在资金、项目、信息和技术培训等各方面加以鼓励和支持,引导他们积极转产。二是对土地条件恶劣,无法转产其他行业的盐场(或盐田),政府应参照下岗职工的政策,对重新就业的盐民,在税务、工商等方面给予优惠,有的甚至可以安排一些扶贫项目,帮助他们脱贫至雷;对不能重新就业的要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三是对地方国营、集体盐场,要参照城市同类企业破产关闭的政策,对盐田及其财产重新规划、变卖或转让:用其所得收入安置职工;对待职工能够退休的让其退休,不能退休的买断工龄,重新就业。总之,政府可以参照退耕还林、扶贫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多项政策模式适用小盐场和个体晒盐户转产关闭,帮助转产关闭小盐场(或盐田)的盐民解除后顾之忧,调动他们转产关小盐场和个体晒盐户积极性、自觉性,为建立和谐社会作贡献。

  (三)加大宣传力度,消除认识误区,纠正落后习惯,提高认知水平。要动员主流媒体更多的肩负社会责任,对消除碘缺乏危害作更广泛的宣传;要组织相关专家,针对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宣传;要加大干预措施,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加以更加强有力的干预工作,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私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