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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醋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6%

  抽查了65家获证企业的75批次的产品,44家企业的51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66.2%;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6%,总体合格率为68%。与2002年发证前提高了24.1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1.1个百分点。

     依据《2008年食醋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要求,对标签、感官、总酸、游离矿酸、可溶性无盐固形、苯甲酸、山梨酸、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13项指标进行检验。检查结果表明:本次抽查中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卫生指标合格率大幅提高。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部分产品总酸不合格。总酸含量是食醋产品的一种特征性指标,其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抽查中有13批次产品总酸不合格。二是部分产品苯甲酸和山梨酸超标。苯甲酸和山梨酸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对微生物的繁殖起到抑制作用,有效延长产品的保质期,但过量食用会增加肝脏负担。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食醋中苯甲酸和山梨酸含量不得超过1.0g/kg,抽查中有8批次食醋的苯甲酸超标,其中个别产品的苯甲酸含量为3.9g/kg。三是个别产品的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是判定食品被污染程度的指标,是评价产品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规定,食醋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0cfu/m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实测值为37000cfu/mL,超过标准限量值的3倍多。四是个别产品的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低。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食醋中内容物含量指标,其含量的高低直接反映出酿造食醋品质的好坏。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固态发酵产品中无盐固形物含量不得低于1.00g/100ml,液态发酵产品不得低于0.50g/100ml。抽查中有2批次产品的无盐固形物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五是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按标准要求标明添加剂具体名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