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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调味品行业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发言

中国调味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白燕
 
    食品产业是我国工业经济领域中最为重要的民生产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满足了消费者的饮食需求。食品的功能已经从解决温饱上升为生活品质的提高,极大的丰富了消费者的生活。但是,我们也看到,食品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严重地影响了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也使食品安全的公信力受到了普遍质疑。为此,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纲要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整治力度。 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文件,部署了2012年食品安全的重点工作,明确提出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文件明确将调味品作为重点专项整治的品种,并进行了工作的部署与安排。按照此国务院文件的精神,卫生部、质检局、药监局、工商局、工信部、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先后落实所属职能的工作细节与工作安排,并发布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管理文件。如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卫生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发布了《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2012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工商局发布了《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商务部发布了《2012年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等。形成了国家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与有效配合,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调味品产业在食品工业中是一个小的产业,但是又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产业,不仅满足了消费者一日三餐的饮食需求,而且还极大地促进了其他食品相关产业的发展,如饼干、方便面、膨化食品、肉类、休闲食品等等。因此,调味品在国家食品安全整治中成为重点品种,这一点在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管理文件中都有体现。因此,我国调味品产业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是我国调味品行业管理的重中之重,需要引起全行业的关注与重视。
    为此,中国调味品协会组织召开了今天的全国调味品行业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本次座谈会将从政策解读、专家讲解、相关产业链解析和企业经验分享四个方面进行,并将围绕食品安全风险因素输理与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建议与意见反馈展开充分的讨论和座谈。同时为配合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的工作,调味品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意见的征集和讨论,也将成会会议的主要议题。该会已经成为我国调味品行业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例会,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兄弟协会和行业企业的大力支持,为调味品行业食品安全风险因素评估、食品安全监管、上下游食品安全协同保障措施的探讨及调味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面就本次会议学习到或了解到的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与大家进行简单的分享: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将调味品作为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管理品种,国家各有关部门已经开始了有关的监管工作,下半年还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2、我国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有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商务部等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部门具体监管重点如下: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协调。⑵卫生部负责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等。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国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及市场准入工作;承担食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并负责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地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相关工作,2012年尤其是加强重点领域,如学校、旅游市场和农村市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⑹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食品产业诚信体系建设。⑺商务部负责制定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负责流通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商务流通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配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商务部。
    3、国务院办公厅、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在有关食品安全文件或通知中都将落实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重要的内容之一。生产企业必须明确和强化这一观念,不论国家有关部门如何监管,企业作为经营主体,都需要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质量安全关。
    4、食品安全是一个科学概念,它包含了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风险交流、安全控制等多个环节,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支撑。国家正在不断完善体系支撑,逐步开展工作,首先需要立足关键重要环节。生产企业尤其需要正确理解这一点,行业人士需要客观对待,积极配合。
    5、关于食品安全的误区。正确看待食品安全的误区,食品安全不存在“零风险”、假冒伪劣不等于食品安全问题,社会上爆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很多属于概率事件,对待媒体报道应理性对待和分析,应该明确个体风险不等于全体风险、局部风险不等于全部风险、微观事件不等于宏观事件的概念,食品行业尤其应该理性对待,面对不实报道,应切实负起引导消费者,理性对待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和义务。
    6、关于食品安全标准。⑴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控制措施之一,但不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唯一措施。虽然产品存在差别,作为安全性规范企业应严格遵照执行。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用是适用于合法的经营主体,通过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的合法产品。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在非法产品的处置中发挥延伸的作用,仅作为量刑判定的依据。⑷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按照大类的食品类别进行划分,终产品不一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而哪些产品需要制定,哪些不需要制定,是需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与行业一同探讨,共同制定的。⑸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关键在于对安全指标的规范,如:重金属、微生物、致病菌等指标,而产品定义、产品分类、感官、理化等指标则归入行业管理的范畴,其中理化指标的确定需要考虑行业实际,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与行业组织协商确定。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工作遵循立项公开、程序公正的原则有序开展工作。⑺目前,涉及调味品行业的8项产品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项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食盐》、《食糖》、《味精》、《发酵酱》、《酱油》、《食醋》、《水产调味品》、《香辛料名单》及《酱油生产卫生规范》。
    7、调味品行业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向好,但是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事件,如:“化学酱油”、“配兑食醋”、“苏丹红辣椒酱”等事件。还需要行业全体同仁继续坚持对生产的高标准、严要求,注重诚信体系建设,禁止同行之间竞争的恶意诋毁,促进调味品产业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8、商务部及工信部两部门正在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但是最为重要的是生产企业自觉加强自身诚信体系的建设,提升道德观念,营造整个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9、食品安全涉及全产业链,生产企业应把好原料关,做好从原料——生产——餐桌的全产业链监控管理,在原料采购环节,严格控制原料质量,落实索票索证等保障制度;在生产环节严格规范生产操作,按标生产;尤其是要加强与下游产业链(物流配送、商超和农贸市场、餐饮等)紧密结合兼顾各方。
    10、协会的标准化工作正在开展,目前接受卫生部的委托,正在开展调味品行业8项食品安全标准:《食盐》、《食糖》、《味精》、《发酵酱》、《酱油》、《食醋》、《水产调味品》、《香辛料名单》及《酱油生产卫生规范》的起草工作。协会将在明确食品安全标准与产品质量标准区别的基础上,做好行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同时配合卫生部展开有关调味品食品安全标准类别和各类食品安全标准中有关食品安全的质量指标的界定与明确,使食品安全标准与产品质量标准形成有效配合,促进调味品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此,2012年10月和12月中国调味品协会将先后召开食醋与酱油分专业委员会的年会,在会上将对酱油和食醋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讨论,并形成会议决议,供卫生部食品安全评估中心在制定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标准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