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2日,呼和浩特。内蒙古绿电使用先锋企业授证仪式暨利乐包装(呼和浩特)有限公司绿电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市隆重举行。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呼和浩特市政府、利乐公司,以及WWF(世界自然基金会)的领导出席了仪式。作为呼市的重要工业项目,利乐呼市工厂已投入试运营,并将于2009年夏季开业,不仅采用利乐最先进的无菌包装生产设备,还是一座全面采用可再生能源的绿色现代化工厂。该工厂将全部采用绿电,年购买绿电量达2,000万千瓦时,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6,000多吨。启动仪式上,为感谢利乐对内蒙古绿色电力事业的支持,表彰利乐成为内蒙古第一家100%采用绿电的生产企业,同时也是全国率先100%采用绿电的先锋企业,内蒙古发改委特别为利乐呼市工厂颁发了荣誉证书。
绿色电力是指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的电力,如利用风机、太阳能光伏电池等特定的发电设备,把可再生的能源转化成电能。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电力,其发电过程中不产生或很少产生对环境有害的排放物(如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温室气体二氧化碳;造成酸雨的二氧化硫等),且不需消耗化石燃料,节省了有限的资源储备,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在利乐全球范围内,目前已有包括呼市工厂在内的7家包材生产厂和4家销售公司采用绿色电力,2008年共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60,000吨。利乐集团负责环保事务的全球副总裁杜锐知(ClaesDuRietz)先生表示:“作为负责任的行业领导者,我们始终认为,采用可再生能源、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我们承诺:到2010年,利乐的二氧化碳总排放量将比2005年无条件减少10%。呼和浩特新厂通过全面采用绿电,将成为我们全球范围内年碳排量减量最大的工厂,这无疑将加速我们实现这一目标。”利乐呼市工厂全面采用绿电的举措赢得了其客户的广泛认可,他们表示,通过采用利乐包装材料也将有助于推动乳品、饮料生产企业整个产业链降低碳排放。
在中国,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工作。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节能减排”的目标,而绿色电力的开发和使用已初显良好的成果。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开发风能资源得天独厚,可技术开发量为1.5亿千瓦,占全国总量的50%。内蒙古发改委包满达副主任表示:“内蒙古是中国风力资源最丰富的省区,我们需要积极与各方合作,大力开发并推广以风力发电为主的绿色电力。利乐公司对于绿电的投入和支持,体现了企业的环保责任感,突显了可持续发展的带头作用和长远眼光。我们相信,随着风电开发的规模化和深入化,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使用绿电的行列中来,在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中实现共赢。”
呼和浩特市市长汤爱军表示:“利乐呼和浩特工厂不仅是呼市重要的招商引资项目,同时也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高度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利乐对环保事业的支持将对呼市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利乐公司一贯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倡导环保及可持续发展。在中国,利乐长期秉承“4R”环保原则,即可再生(Renewing),减量化(Reducing),可循环(Recycling)和负责任(Responsibly),并将该原则贯穿到从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和生产、直至废弃包装回收再利用的各个环节,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其中,采用可再生能源、支持中国绿电发展是利乐环保经营的重要方面。2007年,利乐中国与上海市电力公司签署了首个绿电认购合同,每年为其在上海的中国总部购买12万千瓦时的绿电,使利乐中国总部率先成为利乐全球范围内全部采用绿色能源的“环保办公室”。
为全方位体现环保内涵,抵消此次授证仪式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利乐公司将与非政府环保组织于2009年4月地球日在内蒙古库伦旗地区种植400棵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