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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应注重诚信 设立临期产品专柜方便顾客挑选

  到底什么是临期食品?对此,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临期食品是指快到保质期的食品。在200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后“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

  由于此项规定为指导意见,并没有硬性规定,所以对于超市的约束力并不强。2012年,《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对即将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在要求中,记者查询到,如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可放入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集中陈列和销售;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算临近保质期食品;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4天,可放入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

  然而对于这项规定,记者采访了长春市一家大型超市的负责人李先生,据他介绍,作为商家,不仅要追求利益,更要注重诚信,超市应该自律,倡议各家超市要把临期食品进行统一摆放,方便顾客来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