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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调味品厂商联盟运作基本模式

1、联盟不以盈利为目的,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己任;

2、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加入,并承诺遵照联盟的统一规定和运作模式;

3、在适当的条件下共进退,但并不约束成员,尊重联盟成员的自愿选择和对自身发展的规划及意见;

4、联盟成员所有的产品销售及代理需求,需第一时间向联盟提供备案;联盟承诺将所获需求信息及时在成员内发布,快速为其选择合作方;

5、联盟成员,有新品和新的市场开拓需求时,优先选择联盟推荐的成员和合作伙伴;

6、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按照联盟的合作模式,实行互惠条款(再公布);

7、对于行业重点品牌和极具发展潜力的企业,联盟可以组织成员,全权负责其市场运作和品牌推广,促使企业在短期内建立全国或区域市场网络,并助其在行业内树立优秀品牌形象;

8、在现有成员的基础上,按照联盟规定,不断吸收和接纳新成员,并不断拓展国际领域,以增强联盟实力和行业影响力;

9、联盟成员必须诚信经营,不允许出现欺诈和失信行为,如出现违规,予以通报,并取消联盟成员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加入;

10、联盟所有行为并不构成垄断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工作,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