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小作坊生产食品作出具体要求,其中之一是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严格限制在商场、超市销售。力争到2009年,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下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