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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严查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违法行为

    为了保障百姓饮食安全,日前,福建省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2007年下半年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该省多部门将联合重点对辣味制品和蛋制品中的苏丹红、肉制品中的非食用亚硝酸盐、面米制品中的硼砂、膨化食品中的严重酸败油、水产制品中的禁用渔药、白酒中的工业甲醇、酱腌菜中的工业盐、腐竹中的吊白块等8种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使用非食品用原(配)料的风险情况进行监测。

  此外, 2007年下半年该省还将制定示范标准,推进“小作坊示范村”建设工作,2007年年底基本实现每县建成一个符合条件的“小作坊示范村”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