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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7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
    特此公告
    2007年8月7日
     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用量的品种(调味品)
 
类别
添加剂名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抗结剂
硅铝酸钠
香辛料及粉、复合调味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水分保持剂
甘油
复合调味酱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防腐剂
乳酸链球菌素
0.15
酱油、酱及酱制品、复合调味料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