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随着最后一袋文档资料和公章的移交签字,湖北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由省卫生厅移交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1日起,省卫生厅将不再行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相关职能。
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省卫生厅承担的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确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划转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职能交接后,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监管食品安全,将减少食品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在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