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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28类食品无QS禁入商场超市

  从2008年4月1日起,质监系统工作人员将对所有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28类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省质监局工作人员说,从2002年8月起,我国对28类食品先后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这28类食品包括了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大米、小麦、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等。据了解,我省约有7200家食品生产企业,目前获得QS标志的企业约有1900家。

  今后,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产品必须按照限定区域进行销售,禁止进入大型商场、超市销售。一旦发现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28类食品的行为,执法人员将按照所查处货值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进行处罚。但今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允许其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