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商品是百姓日常生活的必备用品,为加强对酱油商品质量的监管,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餐桌食品的食用安全,2008年1月,辽宁省工商局委托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鞍山、抚顺等市流通领域的酱油商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酱油商品20批次,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10%。
这次抽查按照国家标准检验了酱油的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
本次监督抽查采取抽检分离的工作方式进行,检验样品以盲样方式进入实验室进行检验,既保证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又保证其公正性。
本次抽查的酱油全部为酿造酱油。
这次抽查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一)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是反映食品在生产中受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这次在鞍山市铁东区佳泰乐乐超市抽查的标称为丹东市海宇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船老大”牌纯一品鲜酱油(标称生产日期为2007年2月8日,规格为500ml/瓶),菌落总数达40000cfu/mL(标准为≤30000cfu/mL)。(二)可溶性无盐固形物达不到标准。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的高低,可直接反映酿造酱油品质的好坏。如果原料中蛋白质含量不足、发酵工艺控制不当等都可能造成可溶性无盐固形物达不到标准要求。这次在大商集团抚顺新玛特有限公司抽查的标称为北京喜德瑞生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虎万”牌酿造酱油(标称生产日期为2007年7月20日,规格为800ml/瓶),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为8.59 g/100mL(标准为≥10.00g/100mL),为不合格商品。
各地工商局正在省局要求下对不合格酱油商品进行市场清理。各地工商机关将进一步规范酱油商品市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