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质监局查获了一起使用饲料用大豆粕生产酱油的案件。 根据群众举报称,烟台某食品企业用饲料级豆粕生产加工酱油。得知消息后,烟台质监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使用执行标准为GB/T19541的饲料用大豆粕生产酱油,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了该饲料用大豆粕25.92吨以及用该大豆粕生产的酱油207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