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访谈专栏 > 行业动态 > 文章内容

巴西对我出口挂锁和大蒜复审裁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致函我驻巴西大使馆,函告根据巴西外贸委员会2007年10月23日颁布的第51、52号法令,对我出口挂锁和大蒜复审裁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3.56美元/件、0.52美元/千克,有效期均为5年。

    相关规定刊登在2007年11月14日的巴西联邦公告上,挂锁的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税号8301.1000,大蒜的南共市共同对外关税税号0703.2010和0703.2090。两案立案号分别是MDIC/SECEX-RJ52500.014618/2006-13、MDIC/SECEX-RJ52000.014631/20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