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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捆绑食品” 别忘查保质期

     近日,家住鼓楼的王女士到一家大型超市购物时,发现超市正在搞纯牛奶与酸奶两箱只卖一箱钱的“捆绑”销售活动,于是就买了两箱回家,但在其儿子的检查下,“捆绑”送的酸奶只差10天就到保质期。

  记者出击>>>

  临近年底,各大超市的促销活动又多了起来,而其中捆绑销售食品更是因为实惠而备受消费者的青睐。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临近年底,这种商品捆绑促销的风潮愈演愈烈。不少商家都在销售“捆绑食品”,像食用油与酱油、大瓶饮料与矿泉水、方便面与调味包等捆绑搭配。掏一份钱买两样东西,超市的“捆绑销售”做法确实令消费者得到了一定的实惠。

  不过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却在调查中发现,个别超市在其中藏有“猫腻”。商家之所以把食品捆绑在一起销售,主要是因为有些食品的保质期快到了,超市经过与厂家协商,以这种捆绑方式进行最后促销。另外,像秋冬季节是饮料的销售淡季,商家把大小瓶搭配起来出售是想减少库存,以免承担保质期到后的各种麻烦。为此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捆绑销售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验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同时要保存好购物后超市出的电脑小票,一旦发现有过保质期的问题可及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