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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强化酱油添加NaFeEDTA的法规依据

   根据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第七条中“营养强化剂: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和相关规定”,营养强化剂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一大类单列管理。而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自1994年正式颁布后,迄今尚未重新修订,期间新批准营养强化剂及其新增使用范围的相关规定都以卫生部通告方式发布,随同食品添加剂一同进行公告。以此方式进行公告的营养强化剂以及新增使用范围每年都有数十条,从1994年至2009年,累计批准数百条以上。
铁强化酱油中营养强化剂——乙二胺四乙酸铁钠(NaFeEDTA)的应用批准也在此类公告中,1999年卫生部通告(卫通[1999]第14号)批准NaFeEDTA作为铁营养强化剂,2002年(卫通[2002]第7号)又批准NaFeEDTA在酱油中的强化应用。两个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1999年,卫生部印发通告(卫通[1999]第14号),批准北京维他营养保健品公司申报的NaFeEDTA作为食品添加剂,并列入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99年增补品种)。划入营养素强化剂管理,其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按照GB14880铁盐使用范围使用量执行。
    二、2002年,卫生部再次下发通告(卫通[2002]第7号),批准北京维他营养保健品公司申报的NaFeEDTA扩大应用范围(在酱油中使用),列入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002年增补品种),最大使用量为175—210毫克/100毫升。
铁强化酱油项目是国家大众营养改善项目之一,由于NaFeEDTA是唯一可以在酱油中使用的营养强化剂,为很好控制铁强化酱油的食用安全和保障居民营养的有效改善,铁强化酱油的质量需要有很好的控制,2007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NaFeEDTA的测定国标方法,即GB/T 21234-2007《铁强化酱油中乙二胺四乙酸铁钠的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4号)中第三条明确指出:“《标准》实施以后,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仍按照《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历年卫生部公告中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附录B中的食品营养强化剂规定执行。”
    综上,NaFeEDTA在酱油中的添加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