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监局日前制定了进一步规范酱油、食醋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行为的有关工作措施。 据了解,措施主要要求相关部门从原料、供应商、生产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召回制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原料进厂检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记录;要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严格控制防腐剂含量超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