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局1月30日发布的食品质量抽检公告显示,受检鸡精、味精全部通过质量检测。 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东、湖北、四川、河南、广东、辽宁、江苏、河北等12个省、市24家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鸡精、味精进行了质量抽样检验。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鸡精的柠檬黄及其铝色淀(以柠檬黄计)、日落黄及其铝色淀(以日落黄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味精的总砷、铅、硫酸盐等7项指标。经检测,受检鸡精、味精全部通过了质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