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镇江市醋业协会对外公布:经协会检查验收、讨论表决,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镇江市恒康调味品厂、镇江丹和醋业有限公司、镇江金顺酱醋有限公司、镇江恒大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市镇丹酱醋有限公司,成为镇江首批获准使用“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的7家制醋企业。
去年5月,镇江市醋业协会成功注册“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并制订了《“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该市所有制醋企业必须经镇江市醋业协会授权,并领取《“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准用证》后,方可使用“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