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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7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恒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的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镇江中房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拥有的资产,即已开发完成的四处商业房产和四宗待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公允市场价值合计33779.90万元)作为抵押物,为本次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二、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措施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