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当利乐呼和浩特工厂负责人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领导手中接过“内蒙古绿电使用先锋企业”荣誉证书时,标志着这家工厂将成为内蒙古第一家100%采用绿电的生产企业,同时也是全国率先100%采用绿电的先锋企业。据了解,这家工厂年购买绿电量达2000万千瓦时,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6万多吨。
利乐集团负责环保事务的全球副总裁杜锐知先生做出承诺:“到2010年,利乐的二氧化碳总排放量将比2005年无条件减少10%。呼和浩特市新厂通过全面采用绿电,将成为我们全球范围内年碳排量减量最大的工厂,这无疑将加速我们实现这一目标。”
这成为利乐支持中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事业的又一最新例证。
作为全球领先的食品加工和包装解决方案提供商,在中国,利乐长期秉承可再生、减量化、可循环和负责任的环保原则,并将这一原则贯穿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到生产流程直至消费后包装回收的各个环节,坚持走节约型、环保型、循环型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多年来,利乐在推进绿色电力使用、保护森林资源、提高利乐包装回收再利用等方面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采用可再生能源、支持中国绿电发展是利乐环保经营的重要方面。2007年,利乐中国与上海市电力公司签署了首个绿电认购合同,每年为其在上海的中国总部购买12万千瓦时的绿电,使利乐中国总部率先成为利乐全球范围内全部采用绿色能源的“环保办公室”,每年可减少115吨二氧化碳的排放。
而在全球范围内,利乐目前已有包括呼和浩特市新厂在内的7家包材生产厂和4家销售公司,以及利乐海耶的一家工厂采用绿色电力或可再生能源。2008年,利乐因采用绿电或其他可再生能源而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6万吨。
另据记者了解,为全方位体现环保内涵,抵消此次授证仪式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利乐公司将与非政府环保组织合作,在今年4月22日地球日来临之际在内蒙古库伦旗地区种植400棵树木。
绿色电力是指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的电力,如利用风机、太阳能光伏电池等特定的发电设备,把可再生的能源转化成电能。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电力,其发电过程中不产生或很少产生对环境有害的排放物且不需消耗矿物燃料,节省了有限的资源,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