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味精被确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
这次入选企业有严格的条件要求,包括:拥有自主注册商标,且该商标已经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委认定为驰名商标;在全国范围内或本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产业特色;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水平、质量、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经济效益在全国同行业中位于前列,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且拥有自主商标的产品、服务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80%以上,等等。对被确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国家给予相应扶持政策。
目前,“莲花”味精占据国内味精市场主导地位,并保持国外市场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