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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三种芝麻酱产品质量氧化变质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对芝麻酱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广西、安徽、陕西、江苏、辽宁、河南、黑龙江、四川、重庆等12个省、直辖市58家企业生产的7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7.5%。

    一是个别产品大肠菌群不合格。

    大肠菌群是直接涉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卫生指标,国家标准规定芝麻酱产品的大肠菌群应≤90个/100克。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大肠菌群为230个/100克,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陕西三原兵马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兵马俑牌芝麻酱等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二是个别产品脂肪酸组成不合格。脂肪酸组成指标是评价纯芝麻酱是否是用纯芝麻加工而成。抽查中,有个别产品不符合纯芝麻酱的特征。三原龙凤春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家家餐牌100%纯芝麻酱、西安香正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正牌黑芝麻酱等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三是个别产品脂肪含量不合格。脂肪含量是芝麻酱标准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脂肪含量的高低是判断产品中是否添加了足够的芝麻。抽查中,三原龙凤春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家家餐牌100%纯芝麻酱、潮安县金石镇通顺调味厂生产的通粤牌通顺芝麻酱、沈丘县康寿食品厂生产的琪糰杞参牌芝麻酱等产品脂肪含量不合格,主要是添加了其他油料。

    四是个别产品酸价不合格。酸价是评价芝麻酱品质好坏的重要指标。抽查中,陕西三原兵马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兵马俑牌芝麻酱、三原龙凤春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家家餐牌100%纯芝麻酱、西安香正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正牌黑芝麻酱等产品酸价不合格,容易导致芝麻酱产品中的油脂氧化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