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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调味品协会会费交纳办法

按照《中国调味品协会章程》,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文的精神,结合本协会特点,本着“用行业的钱,办行业的事,为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的原则,会费交纳办法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 

按照《中国调味品协会章程》,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文的精神,结合本协会特点,本着用行业的钱,办行业的事,为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的原则,会费交纳办法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 

1、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9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7200元;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5400元。 

2、其他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4500元。 

二、各会员单位应在每年的6月份以前,将会费汇入协会银行帐户。新申请入会的会员单位,从接到本协会秘书处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将当年会费汇入本协会帐户。 

三、会员单位因特殊原因交纳本年度会费有困难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减免,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减免。无故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四、会费交纳办法需要调整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