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规范“火锅添加剂”使用情况
目前舟山市共有经营火锅的餐饮服务单位54家,餐位6000余个,多以品牌经营店、川菜兼营项目和小火锅店的形式经营。其烹调加工过程中底料(汤料)制作环节多采用食品原料加水高温熬制的方式,但少部分店也使用香精香料、增味剂和其他食品添加剂三类“火锅添加剂”兑制底料(汤料)。
在整治规范工作中,卫生部门根据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确有必要”的原则,重点抓好“摸底查源、规范使用、打击违法”三项措施:一是摸清了“火锅添加剂”的使用现状,全市有8家单位使用不同类型的“火锅添加剂”,但其使用的产品具有QS认证标志,在购买时也索取了进货凭证;二是分类规范使用,对香精香料采取引导合理使用的规范措施,通过会议通知、宣传培训、短信提示等方式,引导采用天然香料调味,少用或避免使用人工合成香精,对增味剂则采取不予限制使用的措施;三是对滥用色素、增稠剂等添加剂的行为,采取了警告、没收销毁等行政措施,共处理5家违规单位并没收销毁其违法产品。
经过整治规范,全市“火锅添加剂”使用情况逐步得到规范,餐饮服务单位自觉杜绝使用“火锅添加剂”的氛围正在形成。但由于目前我国对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的使用管理标准规范尚未正式出台,从食品安全角度对香料、香精以及调味底料在火锅中使用进行执法管理存在困难,现阶段仍需要社会各界从该类行为是否涉嫌违反以次充好、以人工冒称天然等诚信经营规定的角度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