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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定食品召回制出台细则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昨天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一审,这部创制性立法将在北京建立食品安全召回制度。草案起草小组组长、市工商局食品质量监督处处长冀玮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草案篇幅所限,关于召回制度今后可能会作出进一步规定,企业对已经吃下问题食品的消费者可以主动进行赔偿,政府可能会作出引导性意见。

     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会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在此次会议上正式提请审议,首次将北京食品的监管纳入地方性法规。“此次地方立法将确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使得原本各自独立的监管环节形成完整链条。”冀玮介绍说,在草案起草过程中吸收了市民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北京将重拳整治黑心商家,生产注水肉、乱加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如果企业主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意味着他将终生不得踏进这个领域。

     条例解读

     关键词——召回

     食品生产经营者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现实或潜在的危害时,应当主动召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召回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经检测确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责令生产经营者采取召回措施。对于召回食品,厂家应该作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接到政府召回令后仍执迷不悟,厂家将被处以5万至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权威追访:冀玮坦言,召回制度给予企业缓冲空间,企业主动遏止事故发生,由此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对于消费者而言,商家清楚地掌握产品流向,相比政府采取下架等强制措施能更有效地控制风险食品的扩散。

     
关键词——标准

     发现生产、销售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标准且有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时,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意见可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相关食品处理的依据。

     ●权威追访:2005年“苏丹红”风波乍起,我国没有相关的标准,当时市食品安全办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认为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第一时间对涉及的产品下达控制指令。除类似的标准缺失外,目前我国现行标准中也存在互相冲突的问题,依据这一条款,今后再出现标准缺失或“打架”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就可以组成第三方专家组评估某一可疑食品对人体的危害,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关键词——风险

     本市对高风险食品进行重点监管。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确定重点监管的食品名录,并向社会发布。

     ●权威追访:北京今年将米、面、油等65大类食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确定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关键词——信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企业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人和负责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权威追访:此次立法把信用监管原则纳入食品安全领域,无形中对从业者设定了准入门槛。由于人的主观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由此丧失资质已形成信用不良记录,禁止其从事食品行业,是从生产经营者准入的角度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惩戒,这种不良信用记录应该向社会公开。

   
 记者提问

     记者:食品召回后,消费者利益如何保证?

     冀玮:食品召回不是简单地把食品收回来。草案如果获得通过,政府可能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食品召回的时限、程序。特别是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产品原封退回,商家应该退款。生产经营者主动召回产品,对于消费者应有赔偿义务。

     要说明的是,食品召回是企业自主行为,关于赔偿的内容政府只能在细则中进行行政指导,并不能作出强制规定。

     记者:草案中针对注水肉等情况开出50万元罚款上限,这一标准如何确定?

     冀玮:“50万”是北京现有法律法规设定罚款数额中的较高水平。起草过程中我们综合测算了食品安全企业的违法成本和承受能力,在北京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10人以下规模的中小企业占到了相当规模,如果罚款上限定得过高可能会影响法律执行效力。另外,在征求市人大代表和公众意见时,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是一致的声音。

     记者:有人说“十几个大盖帽管不了一个大草帽”,此次立法能否解决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问题?

     冀玮:草案确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农、林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种违法行为,草案中列出18条罚则,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确定处罚主体,同时也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

     审议意见

     问题食品再上市厂家应被停业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昨天提出了草案审议意见。目前大多数超市里开设了“主食厨房”,建议“主食厨房”也应该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否则将面临最高5000元罚款。同时,“主食厨房”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禁止存放亚硝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