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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重点实施四个方面的监管

     17日发表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说,中国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专项整治力度,对小企业小作坊重点实施了四个方面的监管。

    白皮书说,中国存在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等决定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目前,10人以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对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加工的小作坊,中国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工作原则,一方面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让小作坊尽快达到市场准入条件;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近年来中国政府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重点实施了四方面监管:基本条件改造,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生产;限制销售范围,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乡镇行政区域,不准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严格限制预包装,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在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之前不得使用相应包装,防止其乔装打扮混入市场;公开承诺,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超出承诺区域销售,确保食品达到最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经过整治,2006年中国食品小作坊的平均抽样合格率提高到70.4%;截至2007年6月底,已取缔5631家,强制停产8814家,5385家整改后达到准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