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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10大卖场食品合格率将定期公示

  重点检测粮食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肉类制品、奶制品、调味品、黄酒、腌卤制品、散装食品及商场自制食品等10类食品

  昨日,宁波市工商局正式启动商品流通企业食品质量评价性检测。预计7月下旬,首批列入检测范围的10家卖场的10类主要食品质量情况将被公示,接受市民监督。

  首批列入工商部门评价性检测范围的是鄞州、海曙、江东、江北四个区域的十大卖场,包括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商场、宁波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宁波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宁波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宁波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宁波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宁波三江购物俱乐部有限公司、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四明中路分店、农工商超市集团宁波有限公司、宁波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以后,根据首批检测活动的效果,按照“区域管辖、分级检测”的原则,逐步向全市各类商品流通企业扩大。

  检测食品以“居民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 “质量监测中合格率偏低的食品”、“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食品”、 “被曝光的问题食品及其同类食品”为主要确定原则。首批评价性检测食品品种为:粮食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肉类制品、奶制品、调味品、黄酒、腌卤制品、散装食品及商场自制食品等10类重点食品。

  据悉,工商部门评价性检测围绕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度这一核心,努力确保我市流通环节主要食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的目标。工商部门将严格按照“五统一”要求进行:一是统一检测机构。统一由工商部门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二是统一抽检标准。统一执行国家强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而没有达到企业明示标准的按照虚假标识认定;三是统一抽检规则。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相关法定检测规则执行,抽检过程由各被检企业的联络员共同参与;此外,做到抽检食品数量和类别双统一。

  昨日,工商部门已完成对上述10大卖场食品的实地抽样,同时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的要求,对被检食品的索证索票或来源情况进行了检查。预计7月下旬,工商部门将把最终的检测结果予以公示。

  海曙:25%被抽检超市有不合格食品

  昨日,海曙区食品安全监管中心发布6月份对辖区16家超市、10家菜市场上柜(市)的各类食品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6月份流通领域共抽检蜜饯类、肉脯、酱肉类、咸菜类、饮料类、鲜水产类、调料类、酒类、粽子类、冷饮类等各类食品479批次,经快速定性检测,检出2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5.20%。其中在超市抽检254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11批次,合格率为95.67%,从菜市场抽检225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12批次,合格率为94.67%。

  从6月份抽检结果看,抽检的16家超市中有4家存在不合格食品,这些超市主要是位于车站周边的小型食品超市,有一家超市被抽检的15批次食品竟有7批次不合格,在这7批次不合格食品中,主要是一些蜜饯类食品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海曙区食品安全监管中心已责令存有问题的小超市限期整改,建立索证索票、登记备案及相应的查检制度,及时清退、销毁各类问题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