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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要有新思路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大体经历了以下阶段。起初是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启发,由中国共产党前总书记、时任四川省委书记的赵紫阳在四川率先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拉开了国企改革的序幕;后来又在商业流通企业实行“四放开”,工业企业“砸三铁”等改革,并由“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责任制”到实行“党政分开”,实行“以厂长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改革;再由实施“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抓大放小战略到“政企分开、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全方位改革。到目前为止,应当说国企改革在上述思路的指导下,取得了辉煌的业绩和成就。具体体现为:国企数量大为减少,亏损企业基本消灭,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大量退出,垄断性国企的生存能力逐步增强,国家的政策性负担有所减轻。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在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就的同时,改革的动力却减弱了,改革的方向似乎越来越偏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甚至成为造成社会不公、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国企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做法在实践与理论两方面的缺陷越来越明显。概括起来就是:方向不明决心大,简单问题复杂化,具体问题抽象化,理论问题教条化。
    所谓“方向不明决心大”,就是国企改革的目标价值多元化,常常以政府、国企、行业和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多种面孔出现,扮演不同的“角色”。因此,改革的结果难免出现“南橘北枳”之现象。所谓“简单问题复杂化”,就是主观套用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来指导国企的改革与发展,企图收到“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之效果。结果是理论本身都不能自圆其说。所谓“具体问题抽象化”,是指明显是“资源”垄断和“行政”垄断导致的盈利,偏要套用市场竞争的逻辑来证明其决策的正确和英明。结果是负盈难负亏。盈利部分可由垄断国企“自肥”,亏损则由全国人民“埋单”,以致造成国有资产“合法流失”,腐败盛行。所谓“理论问题教条化”,是指把属于行政管理或准行政管理的工作强行套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企业分配制度的不公平和“监守自盗”,结果是严重影响社会公平,人民群众对此怨声载道。
    因此,面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国企改革的决策者们必须要有新的思路,才能审时度势,抓住时机,挽狂澜于既倒,从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正确的国企改革发展战略,为全国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我们必须再次明确:国企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国家只能代表人民行使所有权。因此,当前国企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也只能是作如下表述:即国企不能“股份化”,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全体人民的“保姆”,企业管理实行“准公务”,各级国资委就是国有资产的“看门狗”(借用李金华语)。在这个基本思路的指导下,国企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相信通过三到五年的探索和创新,一定能走出目前改革的误区,消除实际工作中的许多悖论,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企改革之路。
    第一,凡涉及资源垄断、行政垄断、国家安全、军工和具有公用性质的国企一律实行单一的“国有体制”;在上述领域已经实行股份化的国企应分期分批回购股份,回归国有体制;在此基础上,确立一套严格科学的国企管理模式和架构,但决不能搞什么国企的“董事会”一类迭床架屋式的不伦不类的“临摹式”改革。当然,在上述改革过程中可以尝试部分垄断国企委托民营企业经营模式的试点工作,但仅限于试点,成功后可推广,不成功就停止,以吸取教训。
    第二,凡属于竞争性领域的国企,从发展目标上应逐步退出,让位于民营企业。对现有的国企通过改革置换出来的资金的大部分应用于社会保障和其他公用事业,少部分用于支付改革的成本和代价。对于目前经营状况尚好的国企,可视具体情况暂时保留或实行股份制改革,以后择机退出,前提是“卖个好价钱”;对于目前经营不善的国企则按照原来的改革思路逐步退出。但不管怎么改,都不能实行“央企”的分红模式。即把一部分国企的利润“分红”用于另外一部分落后国企的“脱困”上。这就好比10个国企有10个“保姆”,其中五个盈利企业的“保姆”可以用本企业的所谓“分红”去补贴另外五个亏损的企业一样不可思议。因为国企的管理人员没有国有资产的“支配权”,各级国资委同样也不应该有国有资产的“支配权”。
    第三,国企实行严格的“准公务管理”。从国企领导层到一般员工,均应参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模式实行严格的“准公务员管理”,实行“行政级别制”和“专业人员职务聘任制”。这样做,不仅有助于解决社会公平,而且也容易消除目前国家公务员与国企管理人员之间的相互攀比,还可以使国企的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即行政级别负责制。实行此办法虽然不是最佳选择,但属于最正确的选择,从而使现有国企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弊端彻底解决。从近几年国企领域出现的“陈久霖”和“陈同海”等事件来看,足以说明国企“只能负盈、不能负亏”是再也普通不过的常识性问题,却常常被某些所谓的经济学家搞得神神秘秘,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由此可见,国企管理人员实行上述改革后,各级国资委“看门狗”的角色就会得心应手了。其职能主要是监督、检查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制订“国企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以此来加强对国企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晋升。在这里国资委不是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出现,而是以管理“保姆”的管理者的角色出现,行使全体人民委托的权力。至于国企管理人员实行“准公务员”管理后的效率和积极性问题,实际上是个“伪问题”。因为在当下中国,“官本位”体制和机制对人才还是有相当大的吸引力的。
                                                         中国调味品协会会长 卫祥云
                                                                  200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