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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抽查:两成多鱼露食品不合格

    福建省工商局近期对福州、厦门、南平三地区流通领域销售的部分食品进行专项质量监测发现,27%的鱼露食品氨基酸态氮和全氮含量偏低,为不合格产品。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抽查了15个鱼露样品,有11个合格,合格率为73%,不合格食品的主要问题是氨基酸态氮和全氮含量偏低。据福建省工商局介绍,福建省建瓯市闽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由汕头市澄海区金桐调味食品厂2006年11月20日生产的“金桐”牌340毫升/瓶鱼露、2006年9月16日生产的750mL/瓶“金桐”鱼露的氨基酸态氮、全氮含量分别仅为标准的55%、46%和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