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亚太调味品公司忙着扩大生产规模,有一件烦心事挥之不去:白白拥有中国名牌,却无法向工商局申请驰名商标。
“亚太”在中国调味品市场颇具名气,其“大桥鸡精”2005年获评中国名牌。眼下,众多小作坊夹攻,国际产品疯狂涌入,“亚太”希望享有更大范
围市场保护,着手申请驰名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赋予驰名商标一些具体权益: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
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该驰名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字及其标志。
一旦拿下驰名商标,“亚太”利器在手,市场闯荡更有底气。
因历史原因,“大桥”商标的产权在武汉味精厂手中,获评中国名牌的“大桥鸡精”却由亚太调味品公司研发与生产。
此前,两个厂家签署协议:“亚太”可无偿使用“大桥鸡精”商标15年,只具有使用权,现在已过去2年。
没有产权,掣肘申报。“亚太”曾与有关方面洽谈商标所有权的转变。相关主管单位有关人士表示,将按法律程序,将这个产权问题或挂牌出售,或转让股权,事情何时能够尘埃落定未有定期。
这一谈,不知谈到何时。
商标有关专家认为:万一,武汉味精厂收回商标使用权,“亚太”的损失会很大,问题拖得越久,损失越大,应利用市场手段尽快解决。
目前,“亚太”在考虑,将注意力转向扩大规模,生产一些副商标产品,避免在一棵树上吊死。可是,这个好不容易拿到的中国名牌,却难以享受保护政策,个中味道,可不像鸡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