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省工商局共抽查广州、深圳、韶关等7地流通领域的食醋50批次,只有27批次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签标识不达标,部分商品添加了甜味剂或防腐剂而未作标示,还有就是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此次共有12批次食醋不同程度添加了甜味剂,两批次商品超量使用苯甲酸。
黑名单中,记者注意到,一些食醋此前还是比较受市民欢迎的,如山西省榆次怀仁荣欣酿造厂生产的山西老陈醋以及湖南省长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长康陈醋。记者昨日走访天河几家大型超市,发现山西老陈醋、海眼井陈醋两个被曝光的产品仍摆在销售架上,只不过与曝光批次不同。
工商部门还抽查了23家销售企业销售的罐头食品119批次,合格108批次,合格率90.8%。抽查发现,个别企业在罐头食品内超标使用色素和防腐剂,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有使用国家标准不允许使用在罐头食品里的食品添加剂等现象。在记者走访的超市中,没有发现此次被通报的11种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