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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制剑指超市食品安全

     高风险不合格食品即将实行“召回”制度,目前该项制度已经拟出初稿

  眼下,消费者已经将超市作为购物的首选场所,超市明亮清洁的环境常常给人以“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的感觉。但实际情况与这种“感觉”却有差距。前不久,央视披露,沈阳某大型超市出售的“绿色蔬菜”竟然就是普通批发市场趸来的大路菜,经重新包装后,再抬价蒙骗消费者,而更换过期商品的生产日期更是超市惯用的伎俩。

  超市作为食品销售的一个终端,频频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它究竟是一道强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关卡,还是诸多问题的制造者呢?这是消费者争论最多的话题。

  目前食品监管举措主要集中在对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控制,但许多问题往往发生在食品流通领域。近日,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举办的“2007流通食品安全峰会”上,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对超市销售的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将根据其不同特点实施分类监管,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目前高风险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已拟出初稿。

  问题一:随意更改出生日期

  福州、济南、天津等地有媒体报道称,一些大型超市公然销售过期食品,甚至将其改头换面后重新摆到货架上,使得不知情的消费者成为过期食品的受害者。不少顾客举报,他们亲眼看到在下班时分,有的售货员会给熟食撕掉旧“衣裳”,换上“新装”,动作相当娴熟。

  成都市消协投诉部主任练红建介绍,根据顾客投诉,不良商家一般会采取几种“措施”,为过期食品“保鲜”:一是商家继续摆在架子上销售;二是商家不退回企业,自己动手更改日期销售;三是商家退回生产企业,由生产企业更改保质期,再重新出厂;四是商家退回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拆开包装,重新加工处理,再给商家销售。一个给食品改“生日”的活儿,闹出这么多花样!

  一段时期以来,下架商品流向何处一直是个“谜”,也曾有人试图揭开这个“谜底”。他们说,由大型市场销毁的只是一少部分,相当一部分会分流到一些小商店,甚至流向缺乏监控的农村市场。但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直到今天广大消费者也没得到一个可信的说法。消费者林美已经对超市食品的信任度打了折扣。

  “出于信任,以前我在买东西的时候从来不看上面的日期,我一直认为超市的食品是最安全的。现在我都会仔细看生产日期后再决定购买。”在某开发公司工作的王宇先生称:“过去我们因为不放心,几乎放弃了菜市场,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在买,到大超市买东西就是为了一个安心。可现在超市暴露出这么多食品安全隐患,我觉得无所适从。”

  新规对策

  针对生鲜食品没有注明产品名称、产地、保质期等内容,冷冻食品达不到规定的冷藏温度,现场制作食品不具备相应的卫生条件,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等问题。工商部门将加强对食品退市行为的规范。对确定退市的食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可以返回的要返回生产厂家或者供货商,不能返回的必须销毁,并加强退市食品的记录工作,做到有据可查。严防将不合格食品改头换面,通过超市再次流入消费者手中。

  问题二:散装食品隐患多

  在几家超市的散装速冻水饺专柜记者看到,速冻水饺没有任何遮挡地摆放在冰柜里,顾客可以随意地凑过去看、闻、摸、拿。并且,这些水饺的标签上只有品牌、馅料和价格,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询问售货员,竟回答说“散装水饺都没有生产日期”。除了水饺,其他散装食品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在一家超市的散装食品区,盛放散装蜜饯的容器上倒是贴着标签、品种和价格,但生产日期、保质期却只字未提。一旁的称重人员也说不出这些散装速冻食品的生产日期,只是表示销售的商品肯定在保质期内。在追问下,她说:“你要是不放心,就去买有包装的速冻食品。”除此之外,几家超市的速冻食品塑料袋全部敞开着,表面没有任何覆盖装置和“请勿触摸”的提醒标志。玉林小区某超市的一个酱制品柜台里摆满了各种用塑料薄膜包装的酱制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些食品的包装上只注明了包装日期和保质期。采访中有不少消费者承认,会把包装日期默认为生产日期,购买时并不能从包装或标签上得知制作时间。

  如果说生产日期的“模糊”是散装食品的通病,那么卫生情况则是其另一大“硬伤”。在一些人流量密集的超市面包蛋糕点心专卖区,露天摆放的食物被来来往往的消费者你闻闻,我翻翻,有的竟还要拿起来尝一尝。大桶散装的果脯、瓜子、开心果等也摆成一长溜暴露在外,任由过往行人抓、摸、按、捏,不时有人抓起瞧瞧、闻闻,然后再放回桶内,甚至有人不加遮拦地冲着食物打喷嚏,着实让人为这些散装食品的卫生安全担忧。

  其实,早在2003年12月18日,卫生部即出台了《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并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条例还规定,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销售,应由经营者或制售者负责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新规对策

  今年,全国所有超市企业都要实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卢艳刚说,工商部门将加强食品质量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对超市等重点交易场所进行定点监测,继续大力推行食品分类监管和按风险度监管,对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根据其不同特点实施分类监管,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

  问题三:隐性“杀手”食品添加剂

  香脆的膨化食品向来是孩子和女性消费者的宠儿,但在一口口美食中,能致人痴呆的金属物质——铝也被送入人体内。中国农业大学检测报告表明,三成膨化食品铝超标,最高超标竟然高达9倍。而让记者吃惊的是,这种超标膨化食品大多来自超市。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随机选择了畅销的20种膨化食品,产品范围覆盖了福建、上海、天津等膨化食品的主要产区。发现在这20个被测样品中,竟有7个样品的铝残留量超过了国家标准的规定。超标的产品包括虾条、芝士条、龙卷果和豌豆脆等。

  专家指出,含铝膨松剂是造成这些膨化食品铝超标的根源,目前无铝膨松剂早已研究成功,但是无铝膨松剂的成本要比含铝膨松剂高出三到四倍。使用无铝膨松剂的企业,每年会增加成本300多万元。因此,国内多数膨化食品企业都选择使用含铝膨松剂。

  新规对策

  食品添加剂将实行市场准入。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负责人透露,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以后,有效提高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以米、面、油、酱油、醋、白酒为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由2001年的82085家降到了目前的34000家,有60%的企业因达不到条件被淘汰。

  今年年内,食品容器、食品添加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7大类产品将全部纳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

  问题四:超市食品监管难

  超市出现问题,那么行政执法部门如何进行监管?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一位负责人说,目前一些大型超市对于过期食品处理比较规范,但一些规模较小的商家就难以保证了。练红建对此认为,消费者协会要受理过期食品的投诉,但是大多数消费者购买到过期商品一般都会选择直接到超市去退换货,因此至今还没有收到过这方面的投诉,这也使得消费者协会无法对过期食品处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

  新规对策

  工商部门将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的建设,并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一会两站”的覆盖面,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等办法,鼓励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超市要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并在经营场所内建立消费者投诉点,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工作,有条件的超市企业可以开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设立消费者服务专用电话,及时与工商部门沟通,力争消费纠纷的解决不出店门、不出市场,有效运用和解方式,快速处理消费纠纷。另外,输入食品包装上的追溯标签,通过网站、超市触摸屏系统、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就可以查询生产履历等食品源头信息,这种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目前已经在水果、蔬菜、牛肉、水产品等方面进行试点,实现对食品质量的全程跟踪和追溯。(本报记者缪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