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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中国调味品工艺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调协科字〔202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味品协会,中国调味品协会各分支机构领导成员单位及调味品生产企业:

为弘扬工匠精神和中华传统文化技艺,推进调味品工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动中国调味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经中国调味品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正式启动第一届“中国调味品工艺大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国调味品工艺大师”评选工作,旨在通过评选,表彰德艺双馨、业绩卓越的调味品工艺领军人物,促进调味品行业传统工艺传承与创新,促进行业繁荣与发展。

(二)基本原则

第一届“中国调味品工艺大师”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注重人才,注重技艺,注重传承和创新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第一届“中国调味品工艺大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行业内德高望重的权威专家组成,负责第一届“中国调味品工艺大师”评选的领导工作;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评选委员会和评选工作监督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三、申报范围

我国调味品产业(包括酱油、食醋、酱类、腐乳、调味料酒、香辛料及香辛料调味品、复合调味料、火锅调料和酱腌菜等)中生产、技术、科研等方面的专家。具体产品领域可参考国家标准《调味品分类》(GB/T 20903-2007)。

四、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道德高尚。

2.具备国家和行业顶尖技能水平,长期从事调味品专业工作二十年(含)以上或退休后被单位返聘,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3.在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4.在调味品技术研究与创新、新成果开发及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有较高的调味品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技术成果为行业所公认。

6.在推动我国调味品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

7.具备一定的荣誉和成果基础(各级技术能手、劳动模范、专利专著、参与标准制修订、科技进步奖等)。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第一届“中国调味品工艺大师”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人学历、学位、职称、所获荣誉、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论文、个人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

3.《第一届“中国调味品工艺大师”申报表》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六、推荐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严格把关,如发现申报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不予推荐:

1.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3.在行业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4.所在企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事故的。

七、申报推荐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经省级调味品协会或协会各分支机构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第一届“中国调味品工艺大师”评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工作办公室);中国调味品协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按上述申报要求,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评选工作办公室。

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快递至评选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E-mail至评选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

八、联系方式

第一届“中国调味品工艺大师”评选工作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605室

邮  编:100036

联系人:李岩 贺小千

电  话:010-51921726/28 转810/802

邮  箱:zhtx_kjb@163.com

附件:第一届“中国调味品工艺大师”申报表.docx

中国调味品协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