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近日,湖北省食安办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让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以粮食、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饮料、酒类、月饼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农村家庭宴席为重点区域,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节令食品的抽查监测力度,对不符合市场准入要求或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依法处理并查清源头,禁止流入市场,并及时向社会预警、通报,正确引导消费。
通知指出,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宣传单、宣传展板、咨询服务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社区、学校、农村乡镇、旅游景点,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科普知识,大力倡导食品企业诚信经营,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重点节令食品的抽查监测力度,及时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名优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通知强调,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好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投诉通道和信息传送通道畅通。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果断处置。
甘肃
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对节日期间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出部署。
一是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在巩固和深化兴奋剂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北京残奥会及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药品消费特点和食品药品市场流通规律,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加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要切实加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监测,主动收集信息,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启动应急预案程序、操作步骤等重点环节,认真检查应急工作准备情况,确保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将危害和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针对食品药品突发公共事件隐患比较突出的地区、环节和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认真排查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涉诉案件,积极解决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正当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确保通讯畅通。节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要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时离开辖区。要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信息报送,确保通讯通畅。
青海
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及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印发督办通知。
各地从2008年9月10日开始,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拉网式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监管部门针对“两节”食品市场的特点,结合工作职责,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对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检查,积极引导、督促食品生产和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农家乐、茶园等公众聚集餐饮场所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牛、羊、生猪和家禽定点屠宰厂的监管力度,全面取缔西宁市农贸市场内的活禽屠宰摊点。
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日报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明确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联络渠道畅通;部分地区组织开展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