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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名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名单。
      第二批示范县是全国各地在认真总结推广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经验的基础上,从建设近一年的省级示范县中产生出来的。经过努力,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将实现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得到有效监管,以及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应急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健全完善等十项工作目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强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指导,深入推进示范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扩大示范县的区域辐射效应,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求被确定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单位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示范县各项预定目标得以圆满完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08年底组织有关部门对第二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综合评价,对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取消其示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