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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药监局启动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工作部署要求,山东省食药监局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下放第一批共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

    目前,山东省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共28大类、96个单元、525种,山东省食药监局将其中的25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先易后难、逐批下放”的原则和工作进度安排,今年下放8大类食品审批权限,2015年下放剩余17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

    为确保审批权限下得去、接得住,山东省食药监局提出了六统一的工作要求:统一管理,严格职责分工;统一目录,严格分类要求;统一程序,严格审批;统一格式,严格证书管理;统一申报系统,确保信息准确;统一信息公布,便于公众查询。

    省食药监局特别对严肃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要求,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实行“谁许可谁负责”管理责任制,证后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监管责任制,现场核查工作实行审查组长负责制。对许可和监管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溯源追责,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坚决杜绝违法审批、越权审批、超时审批。制定对各地食品生产许可情况监督抽查规定,加大督察督导力度,通报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情况,对违法违规许可行为予以纠正,不断提高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切实保障食品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