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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从9月1日起,我省将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问题。

    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发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我省立即行动,拟通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一、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要以清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及时发现、严厉查处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严惩一批食品违法犯罪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要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问题,重点针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农家乐、小餐饮、小摊贩,并将农村地区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供货的游商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

    三、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要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问题,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等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和对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农家乐、集体用餐、学校食堂、农村食品配送车等重点业态、场所和对象的监督检查,通过市场整治和示范引领,逐步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