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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与省食药局联手监管食品加工流通

    福建检验检疫局和省食药监局昨日签署保障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加强食品加工流通环节监管合作,互相采信准入审核结果。对产品既出口又内销的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准入审核时,可直接采信审核结果或验证后采信。对产品全部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由检验检疫部门直接实施备案并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两部门将交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执法检测等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分析等信息,共同开展风险分析,加强企业准入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产品检测等环节收集的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