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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布《方便菜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10月9日,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方便菜肴》(DBS 32/005-2014)和《即食生食动物性水产品》(DBS 32/006-2014)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据了解,两项标准详细规定了方便菜肴和即食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的技术要求和加工操作规范,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方便菜肴》首次对方便菜肴的概念做了明确定义,指以果蔬及其制品或豆类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禽蛋及其制品、畜禽肉及其制品、水产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进行拼配,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经预处理、加工烹制、冷链贮运、开袋即食或经过简单加热即可食用的预包装食品。除了对方便菜肴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要求、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和微生物限量等技术要求做了规定之外,该标准还对方便菜肴的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做了明确要求。此外,该标准规定方便菜肴应在10℃以下贮存,产品运输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装置,运输过程中方便菜肴的中心温度向上波动不超过2℃。

  《即食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主要适用于餐饮业制售的即食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所谓即食生食动物性水产品指以鲜、活、冷藏、冷冻的鱼类、甲壳类、贝类等动物性水产品为原料,未经热加工而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水产品。在技术要求中,除了原辅料要求、感官要求、微生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和食品添加剂之外,还对寄生虫限量、贝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和渔药残留限量做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