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版权局一行人专程到桂林,向桂林市漓江人饮业有限公司颁发了该公司“漓江人”注册商标图案版权登记证。对此,广西版权局版权处的专家说,“漓江人”商标是广西获得双重保护、含金量最高的餐饮服务商标,桂林餐饮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走在了广西的前列。
据了解,桂林仔家味饮业公司于2003年9月花20万元买下了桂林漓江鹿公司的“漓江人”42类注册商标。他们认为,拥有好的商标能高度吸引人们的眼球,是品牌成功的一半,而有显著特征的商标的含金量更不可低估。果然,2004年底,他们注册成立了漓江人饮业有限公司,并在桂林、南宁、来宾、防城港等地开办了连锁餐馆后,因家喻户晓而顾客盈门。
有关专家指出,与商品商标一样,餐饮商标同样是区别不同的经营理念的一种标志。一个餐饮企业将其经营理念、餐饮质量和自身风格积淀到商标上,便形成了与同类的品牌区别的、独具特色的品牌,是企业开拓并占有市场最有力、最宝贵的无形资产。这时,将其集信誉、烹饪技法和质量于一身的商标图案进行版权登记,这个商标就不再是普通的商标,而是准一的、不可仿用、有较强竞争力的餐饮品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