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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产品无合格证将不得上市

  为了进一步保障百姓的饮食安全,福建省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决定,2007年下半年将全面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逐步推行肉、禽、蛋、菜、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凭产地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合格证明才能上市交易的制度。

  2007年下半年,福建省将全面推进35类食品和食品用塑料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35大类加工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此外,该省今年每个设区市将开展1~2个县禽类集中宰杀试点工作,3年内在全省县以上城区推开。

  2007年6月,该省已经开始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和违法使用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集中整治;专项抽查植物油、面粉、水产加工品、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