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百姓普遍反映食盐涨价了,350克盐卖1.5元,实际等于一斤盐卖到了2.14元,比物价局核定的普通碘盐每斤1.3元要贵出0.84元。经笔者调查了解,这种盐是因为加了一种“柠檬酸铁铵”的所谓营养品而涨价的,盐业公司给它取了个新名字“绿色食品碘盐”。湖北省物价局2012年第94号文件确实作出了价格批复“我省绿色食品碘盐零售价格为1.5元/350克(PET膜袋)”。但是,该文件同时规定,“在切实保证普通市场碘盐供应的前提下,绿色食品碘盐在市场上由消费者自由选购”。问题出在没有自由选购,所有的商店都反映进不到普通碘盐,盐业公司只供应这种所谓的营养盐。这是违反物价部门规定和有关工商管理法规的。
另外,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新修订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因为我国居民食盐摄入量过高,为了配合国家的减盐行动,避免居民过多摄入食盐,标准已经取消了食盐作为营养强化剂载体。盐业公司没有执行,也没经过食药监督局的批准,擅自违反有关的法规和文件规定,强制硬性掺进营养品另价垄断销售。
盐是每家每户都必需的基本消费品,属于基本民生,为此,国家才实行统管专营,国家专营更不应该违规。每斤盐的价格增加了近一半,让老百姓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增加了负担,反映强烈。建议盐务管理部门以及物价、工商、食药监督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加强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以保证老百姓的基本消费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