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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

    11月5日起至2015年2月底,山东省将以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酒类火锅食品蜂产品水产品桶装饮用水等8类食品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

    “从全省专项整治、抽检监测和公安机关线索摸排等渠道发现和掌握的情况分析,以上8类食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滥用违禁药物、非法生产经营等问题比较突出。”山东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制售有毒有害产品是打击的重点,比如饲喂、注射“瘦肉精”以及非法注水的有毒有害生鲜肉;添加吊白块、硼酸与硼砂、乌洛托品等制售有毒有害腐竹;使用工业卤水、工业卤片等制售有毒有害豆腐;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王金黄、块黄制售有毒有害花椒、辣椒粉、辣椒面、辣椒酱等。

    制售假劣产品同样是此次打击重点,比如使用动物毛发制售酱油、使用工业醋酸制售食醋、用工业盐假冒食用盐、制售假劣食用油等;使用工业二氧化碳制售啤酒;使用柠檬黄、日落黄、甜蜜素、胭脂红、山梨酸、苯甲酸等勾兑假劣葡萄酒;掺入蔗糖、大米糖浆、玉米糖浆、甜菜糖浆等制售假劣蜂蜜;掺入杨树胶等制售假劣蜂胶及其制品等。

    同时,将严厉打击预包装火锅底料、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罂粟壳等禁用物质;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进行渔业苗种及海参、鱼类养殖活动以及使用违禁药物储运和销售保鲜水产品等行为。

    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外包装粗糙或产品标示不清、直观判断符合假劣和有毒有害特征的食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将通过监督抽检、暗查暗抽等方式,获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直接进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将做到有报必查、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并及时兑现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