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陶珠路工商所接市公平交易分局转办,称李锦记(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举报宜昌市某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酱料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提供了相关鉴定证明,要求工商部门予以查处。接到举报后,该所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去调查了解情况。
执法人员根据厂家提供的线索来到城区南门后街,对该经营部销售的酱料进行了检查。发现其销售的“李锦记牌调味酱”属李锦记(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而“李锦记LEE KUM KEE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属李锦记(中国)销售有限公司所有,其行为已侵犯了李锦记(中国)销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据调查核实,该经营部已销售出酱料224瓶,经营额达1209.6元,执法人员当即对未销售的976瓶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酱料实施了暂扣。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