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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调味品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信息发布工作,提升行业透明度,根据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民发〔2016〕80号)精神,结合本协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制度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统一规范”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舆情研判、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第二章 发言人设置

第三条 设立专职新闻发言人1名,由协会秘书长或分管宣传的会长助理担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任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熟悉行业政策法规 

(二)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行业管理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新闻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经专业媒体沟通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 信息发布机制

第五条 发布内容: 

(一)行业发展规划及重要政策解读 

(二)团体标准制定及实施情况 

(三)年度行业发展报告及统计数据 

(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响应措施 

(五)其他需向社会公开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发布形式: 

(一)定期发布会:每季度召开行业形势通报会

(二)专题发布会:针对重大政策、标准发布 

(三)应急发布会: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即时响应 

(四)新媒体矩阵:官网、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

第四章 工作规程

第七条 信息审批流程: 

(一)常规信息:业务部门起草→分管领导审核→发言人签发 

(二)重大事项:理事会审议→法律顾问合规审查→会长签批 

(三)应急信息:应急小组研判→会长授权→24小时内发布

第八条 舆情应对: 

(一)建立7×24小时舆情监测系统 

(二)组建由数据部门、科技团队构成的舆情研判团队 

(三)重大舆情实行”1小时内初步响应、24小时解决方案”机制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九条 设立专项经费,额度不低于年度预算的3%,用于: 

(一)媒体关系维护

(二)发言人专业培训

(三)舆情监测系统建设

(四)应急响应物资储备

第十条 建立行业专家智库,涵盖食品安全、标准化、国际贸易等领域专家20人以上,为信息发布提供专业支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


中国调味品协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