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调味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中国调味品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国调味品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团标委)秘书处完成了《减盐辣椒酱》《酱油中酱香特征物质的鉴别和检测方法》两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反馈至团标委秘书处。邮箱:zhtx_kjb@163.com中国调味品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