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近期对味精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等16个省、直辖市62家企业生产的68种味精产品,合格61种。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大型企业和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产品质量较好,部分小型企业和分包装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主要质量问题有:硫酸盐超标,有6种产品因硫酸盐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个别产品中增味剂含量达不到产品明示要求;标签标示不规范,有10种产品标签存在问题,有4种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年代错误,有3种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有误。
质检总局还公布了味精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红榜”。
“红榜”名单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莲花”味精(无盐)
江苏菊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菊花”味精
上海冠生园调味品有限公司天厨味精厂 “佛手” 99% 味精
杭州味精厂 “西湖”味精
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味精食品厂) “双桥”味精
浙江蜜蜂集团有限公司 “蜜蜂”纯味精
河北梅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梅花”味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