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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区市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为贯彻落实2006年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了解指导区市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推动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督促各区市县与市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落实,日前,辽宁省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市农委、海洋渔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成员单位成立了督查组,对11个区市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对口交流等形式,对各区市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综合监督人员配置、专项经费到位情况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情况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管理与整合情况等进行了督查。

  督查情况表明,各区市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都很重视,在区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组织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均积极开展起来,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较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正在全面展开。目前,各区市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制度逐步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开始运行。但部分区市县在综合监督工作中也有差距,存在着对综合监督重要性认识不足,开展综合监督的工作方式方法需完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不是很突出,对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食品安全信息没有充分整合与共享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对各区市县进行了相应的指导,各区市县将整改情况已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督查组和各区市县政府一致认为:一是要注重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三是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四是要尽快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五是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的投入;六是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