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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完善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体系

    2006年9月11日,福建省政府印发《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2006—2008年)建设发展规划》。根据《规划》,福建省将建立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等质量卫生检验检测的统一体系。

 《规划》规定,各地较大规模蔬菜、茶叶、水果等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应配置农药残留或其他相关的检测设备,建立以速测技术为主的检测点。规模养殖企业要配备相应设备开展饲料检测。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要建立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企业内部实验室,加强对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蔬菜、水果、水产品、食品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大中型生鲜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蔬菜农药残留和水产品或水发产品浸泡甲醛污染物快速检测点。大型的食品超市要建立食品检测室,对食品质量进行检验,暂无条件的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